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印发《“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
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省(市)乡村振兴局、协作办(对口办)、工商联,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区、市)乡村振兴局、工商联:
《“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全国“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12月4日
“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
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决策部署,广泛动员民营企业助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意见》和全国工商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光彩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工商联联合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平台,采取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策支持与民营企业参与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动相结合、公益帮扶和投资经营相结合等方式,动员引导民营企业与重点帮扶县开展帮扶对接,帮助发展产业,参与乡村建设,促进就业创业,开展消费帮扶,救助困难群众,助力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尽快补齐区域性发展短板,在全社会营造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对接安排
“十四五”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力争实现民营企业与160个重点帮扶县的对接全覆盖,通过“帮县带村”等形式,逐步向行政村延伸。
(一)重点民营企业对接。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同“万企兴万村”回报家乡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全国工商联通过座谈会、现场会等重大活动以及联系调研、执(常)委会等组织形式,引导全国层面有一定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到重点帮扶县开展对接,努力促成一批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二)东西部协作对接。依托东西部协作机制,深化东西部协作“万企兴万村”行动,东部8省(市)动员民营企业开展帮扶对接,针对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开展一次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考察对接活动,力争实现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有3个东部省(市)民营企业帮扶。此项工作由乡村振兴(协作)部门统筹负责。
(三)省内民营企业对接。西部10个有重点帮扶县的省(区、市),动员本省(区、市)内有一定实力的民营企业开展帮扶对接,力争实现每个重点帮扶县至少有3个省内民营企业帮扶。此项工作由乡村振兴(协作)部门会同工商联负责。
三、工作内容
组织引导与重点帮扶县对接的民营企业,重点开展以下帮扶工作。
(一)开展产业帮扶。组织引导民营企业深入挖掘重点帮扶县土地、环境、人力、产业、市场、文化等资源的多元价值和多重功能,优化乡村生产要素资源配置,积极参与高效农业、优质种业、特色种养殖、休闲康养、民俗旅游发展和园区建设,开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发展仓储物流,***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积极促成一批巩固脱贫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落地,推动县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开展就业帮扶。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在重点帮扶县建立生产基地,开设帮扶车间,吸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劳动技能培训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群众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建立培训和就业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招录力度,实现稳定就业。加大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积极参与合作社负责人、乡村振兴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等乡村人才的培训工作,以企业为平台吸引各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返乡就业、创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充分利用重点帮扶县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就业岗位。
(三)开展消费帮扶。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消费帮扶、产销对接等活动,积极采购重点帮扶县农产品,帮助做好农产品包装加工,打造产品品牌,搭建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提高市场化销售水平,提升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四)参与乡村建设。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点帮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推农村改厕、污水处理和垃圾治理等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发挥人才、技术、资金等优势,积极参与教育、医疗、健康养老事业发展,帮助提升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民营企业依托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手段,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村内道路、小型供水工程、分布式清洁能源、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推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
(五)参与乡村治理。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发挥优势特长,支持重点帮扶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组织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重点帮扶县文化事业发展,培育文明乡风,推进移风易俗,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积极参与救助困难群众。支持有序参与乡村治理,逐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支持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纳入“万企兴万村”行动统一领导,制定专项年度工作计划,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举办对接活动,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实现重点帮扶县对接全覆盖后,要继续加大动员力度,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与行政村对接。继续保持原“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结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巩固拓展帮扶成效。加强统计监测和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西部省份乡村振兴局定期向国家乡村振兴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政策支持。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将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民营企业帮扶项目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在组织开展产销对接等活动中,对民营企业予以倾斜支持。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支持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资金扶持、项目配套、贷款融资等优惠政策,优化程序,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三)加强宣传表彰。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案例,适时开展对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让参与行动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在社会上受尊重,事业上有发展,营造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